虽然这些示例未免挂一漏万,但是绝对不允许对软件产品中的照片、剪贴画和字体图像等(“媒体元素”)执行以下操作:
- 不得将“媒体元素”的副本以单独的方式或作为任何集合、产品或服务(若该产品或服务的主要价值为媒体元素)的一部分出售、许可或分发。
- 不得使用或分发包含以下内容的任何“媒体元素”:可识别的个人、政府、徽标、缩写、徽记、商标或任何用于商业目的的实体,以及表达或暗示对任何产品、服务、实体或活动的认可或关联。
- 不得使用“媒体元素”创建淫秽或诽谤性的作品(以创建作品时的联邦法律作为判定依据)。
- 您必须保证不会由使用或分发由您所修改的“媒体元素”所引起的索赔或诉讼(包括律师费)而给 Microsoft 带来的任何损害。
- 必须在您的包含“媒体元素”副本的产品和服务上包括有效的版权公告。
- 不得允许第三方分发“媒体元素”的副本,除非该副本作为您的产品或服务的一部分。